人大概况

领导机构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由全县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全县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
    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它是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若干名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按全县人口数确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和人员结构按照省、市(专区)提出指导意见由县委提出初步人选,最后依法选举产生。
    1981年12月12日,中共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正式设立。党组由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以及若干名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一般由常委会主任兼任,党组成员由党员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县人大机关中共党员成立党支部,在中共县人大党组的指导和中共宿松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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