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公开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宿松县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松办发【20037号)精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一个科级综合办公机构和五个科级工作机构,即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宿松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宿松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宿松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二)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起草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报告及常委会其他材料。

(四)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五)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工作。

(八)承担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部门行编25人,事编4人,目前行编在职24人,事编在职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补助3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跟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建设“三个人大”机关。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9.4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本年预算支出总计439.4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9.77万元,增长7.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2017年全县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及正常增人增资。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9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宿松县人大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439.4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4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4万元,占100%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4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30万元,占88.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9.1万元,占11.2%,包括: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培训经费37.6万元,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费2万元,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调研经费4.5万元,人大工作研究会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万元,主要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没有公务用车,已全部上交宿松县机关事务局。人大办公室代管一辆公务用车。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8.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19.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20.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21.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2.宿松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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