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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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628日,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毛怀主持召开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副主任王明丽、程向阳、石锦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王赵春,县人民法院院长方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昌文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委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财经工委委员和财经(预算)审查监督顾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经侦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实体经济及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宿松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宿松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同意临江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县人民医院新院区PPP项目和振兴大道南延伸PPP项目情况的议案和县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宿松县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居民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

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周斌、黄钊两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 蒋旭、朱亚夫两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建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华阳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方立新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余应德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上,王赵春对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县委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表示肯定,并希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继续加强学习,对政府各个领域工作多思考、多参与,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王赵春对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政府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对政府工作而言,人大的依法监督既是支持、也是关心、更是保护,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可以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合法性和施政的精准度,人大的每一次的依法监督,对政府工作都是有力地促进。就县政府今后工作,他表示:一要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二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人大依法履职做好保障;三要继续加强联系沟通,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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