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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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2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毛怀、王明丽、程向阳、石锦华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赵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海舟、县人民法院院长方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昌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批准县政府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宿松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报告,批准县政府2018年债务限额和县政府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会议评议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以及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提请确定宿松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王金弟等69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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