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关于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12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宿松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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