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军为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彭旺鸿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杨宏遐为宿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宏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九成人民法庭庭长;
夏新阳为宿松县人民法院复兴人民法庭庭长;
曹庆党为宿松县人民法院许岭人民法庭庭长;
祝建中为宿松县人民法院程集人民法庭庭长;
张海平为宿松县人民法院破凉人民法庭庭长;
沈家国为宿松县人民法院凉亭人民法庭庭长;
吕芳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佐坝人民法庭庭长;
金利平、陈施见为宿松县人民法院九成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小敏为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凌劲松、黄长春为宿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哮豹、张小兵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周玉峰、付蓉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黄绵绵为宿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洁、张素琪、刘炳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余华忠的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彭旺鸿的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石文胜的宿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余军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徐明龙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复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凌劲松的宿松县人民法院许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宏遐的宿松县人民法院程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亚栋的宿松县人民法院二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祝建中的宿松县人民法院佐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的保、张海平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小兵、吕芳的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哮豹的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玉峰、汪保平的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绵绵的宿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长春、曹庆党、沈家国的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施梅娟的宿松县人民法院九成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宏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复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星平的宿松县人民法院佐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