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7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余炜同志提出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余炜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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