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3.2 |
因公出国(境)费 |
0.0 |
公务接待费 |
5.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8.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2 |
公务用车购置 |
0.0 |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2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2015年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85批次,49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来宾住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2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4万元,下降1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考察调研等需要。2015年,宿松县人大办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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