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宿松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实际,采取 “五精”举措,有效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切实增强人大履职实效。
一是精选审议议题。坚持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把事关全县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法治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常委会首选议题,使议题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议题形成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群众建议意见,使监督工作更具全局观念,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二是精心开展调研。根据议题需要,在会前组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认真制订调研方案,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委室相关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保证调研成果科学、专业;在活动前,组织调研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调研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以多种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获得第一手资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操作性强的初审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是精当安排审议。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提前将会议文件电子文档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规范审议组织,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1-2小时时间分组审议,一般分为3个组,规定每位审议发言不超过5分钟,确保更多的组成人员有发言机会。审议发言重点放在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及监察委、“两院”提出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改革常委会会议表决方式,全面实行电子表决器表决,提高会议效率。
四是精确形成意见。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分组审议发言,充分吸收组成人员的重要意见,同时征求与会部门的意见,确保意见符合组成人员的本意,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最后审定通过。完善审议意见格式内容,审议意见书力求简明扼要规范,条理性强,内容精炼,重点放在建议部分,整改的内容、措施、时限一目了然。
五是精准督促办理。审议意见交办后2个月内,要求承办部门向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对城乡供水体系建设、城乡垃圾及处理等具有广泛性、长期性的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持续予以关注,通过开展 “回头看”、主任会议适时听取部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等方式,跟踪督促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收到的办理情况报告及时在人大网站公开,通过代表监督和社会监督,合力推进审议意见落实落地。(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