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由县政府副县长许晓峰代理县政府县长的决定

(2022年3月16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曹晓革已辞去宿松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由宿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晓峰代理宿松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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