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在建党百年之际,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安徽省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地方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一心一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站位引领和推动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高质量开展,用依法履职的创新实践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护航人民美好生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积极贡献力量。

  砥柱人间是此峰,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安徽省各级人大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作为履职首责,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体研学、专题讲座、分层培训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通过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座谈交流、开展征文活动等途径,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和代表齐学共进。组织召开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深入交流学习体会,促进学习走深走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安徽省各级人大坚持系统谋划,明确思路举措,以清单化、闭环式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落地落细。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16项具体举措的任务清单,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在具体的履职项目上。

  2022年3月25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从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4个方面,对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系统安排。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强调,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以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

  省委及时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细化实化了50条具体举措,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安徽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强保证。2022年全国人代会结束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栗战书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部署的7个方面重点任务,逐项分解细化为82条具体举措,明确牵头领导、单位和人员,责任到人到事到时限。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与全国人大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各市人大常委会也始终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截至目前,安徽省16个设区的市中的12个市已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具体安排,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时限,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最新要求真正落到实处。2022年3月17日,合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从6个方面明确了21项贯彻落实措施,把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有力有效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地方治理汇聚民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安徽省各级人大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当家作主。

  制度化保障机制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重要支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完善人民通过法定途径、方式、程序参与国家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制度机制,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4项决定,进一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加快推进与人大制度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升级更新”,有序推动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等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改工作。坚持并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一府一委两院”向代表通报情况等具体办法,实行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意见及反馈、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等制度,使履职过程和结果都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和利益。

  常态化实现路径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现实需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实现方式,在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护民利等方面,不断畅通渠道。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来自基层一线的省人大代表894人次,例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1318人次。在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大广泛听取吸收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每年民生和社会建设方面的议题安排都超过50%。充分发挥全省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从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确立,到具体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审议乃至法规通过后的实施,基层立法联系点都全程参与。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参与立法的途径,打造多元化“倾听人民群众声音”的模式。在制定《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市发动“头脑风暴”,开展“不文明行为”新闻调查和“最不受欢迎的不文明行为”问卷调查,发出问卷5000份,共收集“群众身边不文明行为”500条,形成意见建议81条次,基本掌握了亟待规范的不文明行为,确定了法规拟规制的内容,在地方立法中最大程度凝聚民智。

  规范化参与平台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有效保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效保证人民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全省累计建成五级人大代表活动室、调解室和群众联系点、代表之家8813个,并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使代表家站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站”、社情民意的“观测站”、建言献策的“收集站”,为代表履职搭建了立足基层、贴近群众、覆盖城乡的重要平台。

  目前,为充分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的呼声期盼,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部署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要求每名代表在闭会期间围绕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每月至少提出1条意见建议,并积极搭建相关网上网下平台,确保人大代表收集到的民情民意能够高效地得到处理,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身边的民主。

  法与时转则治,创新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及16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及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高质高效地把党中央的立法部署及党委的立法决策转化为地方性法规。

  在项目选择上,每一项立法都与党委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改革中急需突破的难点、发展与安全中遇到的堵点相呼应。2021年,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安排,紧扣党代会部署的目标任务,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全年安排立法计划项目70件,其中审议类项目30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加快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立法步伐,顺利于年内出台《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

  在法规内容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发展大局,主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立法落实。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协调,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于2021年1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引江济淮工程是国务院加快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和安徽省基础设施建设“一号工程”,条例重点围绕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水量调度和用水、强化航运管理、水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条例对于加强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多方面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于2021年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林长制是安徽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名片工程”。2017年安徽在全国率先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2018年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2019年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林长制正式从安徽走向全国。在先行先试的过程中,安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全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立法,将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现了立法与改革政策有效衔接。

  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突出安徽特色。2021年5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安徽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体制机制、重大措施、创新要素保障等予以制度化,为安徽省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条例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安徽特色。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牵头修订《安徽省消防条例》过程中,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执法检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不断完善修订草案内容,妥善处理好权、责、利的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探索建立专委会与政府部门立法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争议较大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涉及重大利益调整问题开展论证咨询等制度,健全立法工作专班和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双组长制”等机制。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积极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是安徽省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把保护黄山绝佳生态和历史文化作为推进地方立法的重要切入口,制定出台《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一批体现市情特点、地域特征、人文特色的“小快灵”条例。这些“小快灵”立法篇幅不大,但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对完整保护徽州历史文化、景区资源、风貌特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着力让徽风徽韵在依法保护中更好得到传承。

  增强监督刚性,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各级人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角度、尺度和力度,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出实招,有力促进各国家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凝心聚力解决好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开展好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找准“着力点”。安徽省各级人大紧扣打造“三地一区”、促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选精定准监督议题,持之以恒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是百姓身边的“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部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整治不力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芜湖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监督工作重点,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定期开展督查等,督促政府有力有序有效整治,推动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基本消除,受到市民的一致称赞。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必须要打好监督“组合拳”。从听取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到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再监督”,安徽省各级人大持续锻造监督工作链条。

  亳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把审议意见办理与绩效考评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持续推动长江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实现薛家洼地区从“散乱污”到“水清岸绿”的美丽蝶变,再现了“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提高监督工作质效离不开监督工作手段的创新。为避免执法检查工作“走过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形成了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四查合一”等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依法、深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尽可能全面、真实掌握第一手材料,着力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效。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创新采取《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转办交办,“短平快”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有效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创建“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度问结果”的“三问”监督机制,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通起来,咬合监督闭环,增强监督刚性。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重要审议意见连同具体问题进行清单式交办、相关工委全过程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让监督工作效果更“实”。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类案监督工作,首次聚焦交通事故类案件,组织专家从全市法院2019年以来审结的1808件交通事故类案中随机抽取60件进行评查,通过跟踪问效,推动全市交通事故类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

  搭建代表联系群众“连心桥”,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安徽省各级人大努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保障和支持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真正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积极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专门推出6项举措,组织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为民情怀走基层、解民忧、纾民困,走访调研10682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670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066个,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以打造代表履职服务“四站”为抓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学习“辅导站”,强化政治引领,以分层培训提升政治素养,以会前集训统一思想行动,以日常实训增强政治自觉。打造多层“联络站”,细化双联工作,线上线下建立多种联络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打造履职“活动站”,深化平台建设,发挥代表小组活动主平台作用,专门开发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和“履职通”客户端。打造制度“供给站”,围绕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着力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

  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让代表和群众切身感受提建议真管用、办建议不走过场。2020年以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领衔督办、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全面协调督办的全方位督办机制,初步形成“大督办”格局。2021年,首次实行监委和“两院”负责人领办建议,首次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机构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领办的54件建议,分单位分层级列出6张清单,督促承办单位办细办实、限期对账销号。主任会议成员创新督办方式,带领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交流、实地督办,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

  “云上办学”打破时空界限,为代表培训学习提供便利。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培训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专题讲座视频,为代表学习提供方便。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在初任代表培训中,邀请连任代表就如何当好代表“现身说法”,在互动交流中增强初任代表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履职档案、履职激励制度,用制度助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忠诚尽职基础

  建设“四个机关”,是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安徽省各级人大自觉对标对表,不断强身固本,更好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

  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安徽省各级人大多管齐下加强政治建设。本届以来,以“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为抓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文件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153次,调研308项。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召开全省性的学习交流会、座谈会。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172篇。投稿的既有各级人大负责同志,也有各级人大机关干部;既有全国人大代表,也有乡镇人大代表。大家结合工作和履职实际,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认识和体会,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好制度的理解和认识,谈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坚定了信心。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各级人大创新开展“四比四做”活动。具体包括:一比对党忠诚,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出《关于加强政治建设 打造“四个机关”的决定》,要求新一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坚定政治忠诚、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站稳政治立场。二比为民办事,做服务群众的热心人。开展“一改两为显担当、代表先行作表率”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落实省委要求,每月向人大至少报送1条社情民意。每个市人大代表小组至少提出4件与民生福祉相关的高质量代表建议。三比优化环境,做企业发展的贴心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跟踪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四比勤学善思,做人大工作的内行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省人大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涵盖1个数据中心,1个统一数据接口平台,N个信息化应用系统,1个可视化展示系统的“智慧人大”。在整合、优化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集综合业务系统、代表履职服务系统、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立法系统、会务系统和移动办公系统等六大系统为一体,涵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机关,便捷、好用、智能、共享的“智慧人大”安徽样板,实现“网络互联、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搭上信息化赋能的科技快车,全力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领航定向开新局,砥砺奋进为人民。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安徽省各级人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安徽省各级人大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推动新时代安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安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