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年7月22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张倍乐和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宿松县2021年决算的报告》。会议对2021年度县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