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郭芳红、祝志斌、徐燕、郑必武、许春水、张燕等6人提出辞去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郭芳红、祝志斌、徐燕、郑必武、许春水、张燕等6人提出辞去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因工作变动,郭芳红、祝志斌、徐燕、郑必武、许春水、张燕等6人提出辞去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郭芳红、祝志斌、徐燕、郑必武、许春水、张燕等6人提出辞去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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