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沈家国为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结弟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二、免去:
张小敏的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3年3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沈家国为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结弟为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二、免去:
张小敏的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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