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3年7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张倍乐和县财政局局长李正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关于宿松县2022年决算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度县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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