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在依法惩治犯罪、帮扶教育挽救、犯罪预防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未检“护松苗”品牌建设成效显著,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但还存在思想理念有待转变、法律监督有待强化、创新引领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理念先行,依法当好检察卫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未检工作始终,认真研究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和规律,高标准推动聚普法宣传教育与犯罪警示预防等功能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坚持依法惩处,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同等保护。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凝聚“六大保护”合力,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法律监督,突出主责担当作为。要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罪未成年人该捕的捕、该诉的诉,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对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当宽则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运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畅通司法救助渠道,提升帮教工作质效。要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未检办案社会调查报告质量,监督公安机关规范执行并随卷移送;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加强合适成年人队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履职能力培训;准确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规范运用心理疏导辅助办案方式方法;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尽可能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非羁押措施。要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把“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与教育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劣质教辅兜售、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长效机制。针对未检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典型案例要及时剖析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作用。

  三、强化创新引领,提升综合保护实效。要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擦亮“护松苗”未检工作品牌,完善“六大保护”衔接机制,争取县委及其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厘清部门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合作,重点关注失学、辍学、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用好督促监护令,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首要作用;全面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避免“次生伤害”;推进食品安全、网络信息传播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构建部门联动普法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扩大未检工作宣传广度深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要夯实基础工作。要加强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未检办队伍中来,鼓励干警一专多能,积极报考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升未检队伍综合履职能力。未检部门要主动适应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智慧未检”建设,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进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体系建设提速,科学研判多发高发类型犯罪,唤醒各类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未检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定期研究解决未检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精准施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上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按照《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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