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现场评审,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还存在中医药基础较为薄弱、服务能力不强、专业人才不足、产业规模小、经济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责任使命,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上聚合力。强化顶层设计,抓住中医药发展机遇,科学编制《宿松县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挥好政策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健全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到统筹协调、联合联动上,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加大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力度,坚持中西医结合发展,建设中西医结合疑难疾病临床防治基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以三甲中医院创建、三级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和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县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切实发挥县中医院的主导作用和“龙头”引领作用。

  二、聚焦基层基础,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服务提质上下功夫。继续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从管理体制、人才培养、软硬件提升等方面规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硬件设施建设,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加大标准化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状况。支持民间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构建开放的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的网络通道,实现中医药与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作用,加强县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发挥国家、省、市级中医专科带动作用,通过“传、帮、带”提高基层中医总体医疗水平。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发展非药物疗法,发挥其在养老、康复、慢性病防治和防疫中的独特作用,将适宜项目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包,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

  三、聚焦融合发展,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增效上出狠招。用好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立足北部山区资源优势,发展中草药种植产业,推进长三角及省际毗邻地区中药材产业共建共享发展。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发展潜力足的骨干、龙头中医药企业入驻,形成研发、制造、销售一体化,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促进中医药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中医药发展内涵。

  四、聚焦人才要素,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队伍建设上求突破。适当增加中医药人才引进指标比例,放宽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限制,吸引中医药人才来我县工作。继续落实师承教育,通过名师带徒、名医巡诊、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基本技能娴熟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深入实施“西学中”工程,培养中西医结合型人才。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优秀人才和民间特色疗法传承人。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奖励机制,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对中医药继承人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上优先解决。

  五、聚焦受众需求,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上增共识。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和内涵,厚植中医药发展文化基础,讲好中医药故事,营造人人关注中医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五进”活动,搭建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支持县中医院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县文旅体局实施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的宣传,普及养生保健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让中医日常保健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3日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