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主体职责意识不够强、体制机制有待理顺、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盘活不够有力等问题,综合专题询问和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管理工作合力。提高政治站位。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法治意识、产权意识、规范意识、绩效意识,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推动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配强工作力量。学习先行地区做法,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合理配备管理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理清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县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资产使用单位以及参与国有资产运营的国有企业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职责。

  二、进一步细化举措,夯实管理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清产核资。要及时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摸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在建和完工工程项目管理,厘清公共设施等产权归属,已完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要及时办理交接、转入“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管理核算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储备土地、文物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确认、计量、会计核算等,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报表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审计、监察重要内容,健全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性。强化预算衔接。加强预算管理约束,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把关,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推进国有资产配置向薄弱环节倾斜,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统管。进一步加强公物仓管理,完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有效调剂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资产,避免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推进资产集约高效使用。

  四、进一步优化方式,加大资产盘活力度。要充分发挥国有公司作用,组织积极参与和探索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挖掘存量资产可利用价值。针对国有资产盘活中存在土地、房屋产权不清、难以办理产权证书等历史问题,要多方联动,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同时,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尽可能降低相关税费,全力盘活国有资产,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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